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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杭州低碳科技馆创建杭州市级机关“巾帼文明岗”公告

发布日期:2017-09-30      浏览数:3452

为了进一步推动我馆“巾帼文明岗”的创建工作,充分发挥“巾帼文明岗”的积极作用,使“巾帼文明岗”真正成为科技馆员工提高素质,展示风采,促进成长的有效平台。根据杭州市妇联、杭州市妇联市级机关工作委员会关于创建“巾帼文明岗”的统一部署,我馆积极筹备并开展创建市级机关“巾帼文明岗”活动。根据创建市级机关“巾帼文明岗”的有关规定,并结合我馆的实际情况,现拟制定创建公告及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围绕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大局,通过“巾帼文明岗”创建活动,引导员工进一步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恪尽职守、诚实劳动,遵纪守法、文明从业,立足岗位,创业创新,不断增强团队凝聚力,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努力培养岗位能手,为低碳科技馆的发展作贡献,为谱写美丽中国杭州样板新篇章作贡献。

二、活动宗旨

通过开展创建市级机关“巾帼文明岗”活动,激发和引导全体员工立足本职岗位,勤恳工作,相互协作,树立适应社会主要市场经济要求的敬业意识、创业精神和质量,安全、效益、竞争、服务等观念,全面展示低碳科技馆良好的风貌,努力成为彰显杭州城市品位的窗口。

三、创建目标与创建口号

1、创建目标:

以传播低碳知识、践行低碳理念为出发点和落脚点,通过创建杭州市级机关“巾帼文明岗”活动,激发全体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提升讲解接待队伍的整体素质和形象,努力打造国内领先、世界一流的科技馆。

2、创建口号:讲述低碳故事 展现巾帼风采

四、组织保障

1、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长:江静

副组长:陈喆

成员:陶琳娜、曹健萍、李璐、何钱雯、刘璟璟、方芳、范义娜、费张迷、倪晓春、姚俞婷、沈轶明、陈嘉俊

2、创建工作成员名单

展览部讲解辅导组全体人员

3、中国杭州低碳科技馆 “巾帼文明岗”创建工作人员职责:

(1)负责参观接待、讲解、咨询等观众服务;

(2)负责文明岗的宣传、推广和对外联络工作;

(3)负责场馆社会教育和科普教育活动的策划和组织实施;负责科普教育基地、第二课堂等活动的日常工作;

(4)负责志愿者队伍和社会实践队伍的培训和管理;

(5)负责常设展览的管理协调,临时微型展览策划设计;

(6)负责场馆展项运行管理,配合维护研发组尽快解决展项故障,确保展品的高完好率。

五、“巾帼文明岗”创建活动服务承诺:

(1)馆区实行常年开放(开放时间9:30—16:30,售票时间 9:30—15:30,停止检票时间16:00),每周一、周二闭馆(法定假日和重大活动当天除外),如遇特殊情况提前公告;

(2)全心全意为游客服务,实行首问责任制,努力解决游客所需;

(3)提供周到的便民服务措施,确保展厅及公共空间整洁有序;

(4)接待服务人员统一着装,党员佩戴党徽,团员佩戴团徽,挂牌上岗,仪态端庄、文明用语;在参加重大活动或以“巾帼文明岗”岗员身份参加活动时佩戴“巾帼文明岗”岗徽。

(5)加强讲解与辅导员日常培训,提高讲解与辅导水平;

(6)在服务过程中虚心接受游客的意见与建议,不与游客发生冲突。

六、“巾帼文明岗”创建岗位便民服务措施:

(1)免费提供针线包、老花镜、医药箱、饮用水;

(2)免费借用雨伞、婴儿推车、轮椅;

(3)免费提供场馆内广播寻人服务;

(3)免费提供低碳科技馆宣传册、活动信息等平面宣传品;

(4)馆区设置公共休息区域,提供休息座椅;

(5)发放“巾帼文明岗”服务承诺卡,接受社会监督;

(6)设立“低碳读书角”,游客可免费借阅书籍;

(7)定期在科普活动角、低碳实验室等场地开展免费课程,提高游客的参与度。

七、创建所需硬件及软件:

1、活动硬件及软件:

(1)服务台醒目处设置“争创市级机关巾帼文明岗”标志和标牌,公开服务内容、服务规范、服务承诺等内容;

(2)各类台签(争创市级机关巾帼文明岗等);

(3)设置巾帼文明岗服务意见箱,公开投诉监督电话;

(4)全体成员的党徽、团徽、工作牌,“巾帼文明岗”岗徽;

(5)争创活动展厅标识,例如KT板、易拉宝若干;

(6)巾帼文明岗提供服务项目明细展示;

(7)巾帼文明岗争创口号、服务承诺上墙或卡片摆放;

(8)绶带若干;

(9)创建领导小组成员及岗位员工照片上墙;

(10)条件允许下,各服务台适当美化;

(11)巾帼文明岗展品展项温馨提醒或定时讲解时间提示;

(12)女性职工活动阵地布置及照片陈列。

八、巾帼文明岗创建考核制度

为加强馆对争创“巾帼文明岗”工作的规范管理,进一步落实工作责任,提高工作效率,馆“巾帼文明岗”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特制定以下考核细则。

(一)对创建“巾帼文明岗”人员实行季考核奖惩制度

馆“巾帼文明岗”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每季度对创岗人员从德、能、勤、绩四方面进行评定,月考核基本分为10分,在季度考核中进行奖惩。根据实际工作表现按以下细则考核奖惩,具体办法如下:

展厅工作人员每人每月基本积分为10分,季度累计基础积分为30分。

1.    加分项目

1)    爱岗敬业,安心本职,工作无差错,当月加1分;

2)    围绕工作、学习、文体活动等,积极参与本部门活动园地分享,每月1次以上的加1分;被本馆网站(微信公众号)录用,每次加1分;被市级网站(微信公众号平台)录用,每次加1.5分;省级以上主流新闻媒体上刊登科普类稿件每篇加2分;同一内容按最高等级加分一次;

3)    参加本馆组织的各类文体活动或经馆领导同意参加市级以上单位组织的其他文体活动,每次加1分,获奖者再加1分;

4)    当月全勤,加2分(调休、换休不影响全勤);

5)    对本部门工作书面提出意见和建议,或其他合理化建议被采纳的,加2分;

6)    拾金不昧,视情节酌情加分。(对于手机、相机等金额较贵的物品和现金100元及其以上,每次加2分;低于100元的物品,每次加1分);

7)    总服务台工作人员做到热情服务、首问负责,当月工作无差错的加2分;

8)    带队讲解的加分:

(1)普通团队讲解: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整讲解,耐心引导观众参与互动,正确诠释本楼层展项所蕴含的科学知识,每次加1分。受到实名表扬和好评的,可以在此基础上增加0.5分;

(2)VIP团队讲解: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整生动地全程讲解,热情地引导观众参与互动,正确地诠释全部展项所蕴含的科学知识,每次加2分。受到馆领导或者VIP观众实名表扬的,可以在此基础上增加0.5分;

(3)高强度带队讲解:一般超过3小时以上全程带队,能完整生动地全程讲解,而且耐心细致地陪同团队共同参与各展项体验,每次加2.5分。受到馆领导或者观众实名表扬的,可以在此基础上增加0.5分;

9)   参与科普主题活动:

(1)临时展览讲解:参与临时展览,在岗期间工作认真负责,能熟悉地掌握临时展览各展项的科学原理和操作方法,并能对观众进行生动完整的诠释,每次加1分。全程参与直至临展结束,并受到实名表扬的,可以在此基础上多加0.5分;

(2)展厅定时讲解:在规定的时间和规定的区域内完成定时讲解,且熟练掌握各展项的科学原理和操作方法,要求与观众有互动环节,激发观众的科学兴趣,受到实名表扬的,每次加0.1分;

(3)实验表演(或公开课):设计实验(或公开课)内容,准确表达科学原理,每个实验(公开课)加1分;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实验(公开课),受到实名表扬的,每次加0.5分;

(4)展厅辅导活动:设计展厅辅导活动,能与观众互动,激发观众的科学兴趣,每个加1分;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辅导活动,受到实名表扬的,每个每次加0.5分;

(5)参与各类科普项目比赛:代表本馆参与市级以上各类学术会议,并有论文入选的每篇加1分,进行大会发言或获奖者加2分;代表本馆参加市级及以上各类业务竞赛活动的集体项目加0.5分,个人项目加1分,获奖的另加1分,获国家级奖的再加1分;

(6)提升创新展厅讲解词,做到完整演绎内容主题,说词朗朗上口,得到馆领导认同的加2分;

(7)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前提下,参与本馆举办的科普主题活动,得到馆领导表扬的,由考核小组确定酌情给0.5-2分;

10)   为维护社会稳定和观众生命财产安全,采取有效行动,避免事故发生的有功人员,加5分;

11)  馆领导每季度有2分特殊加分权。

2、扣分项目

1)    展厅实行主管负责制,本展厅人员被“黄牌警告”,主管当季不能被考核为优秀;

2)    出现违反首问负责制的情况,经发现一次扣2分;

3)    迟到或早退一次扣1分,旷工一次扣10分;当月迟到或早退次数累计达三次以上,加扣2分。(具体的迟到、早退时间参照《中国杭州低碳科技馆考勤、休假制度》);

4)    上班期间,未按规定着装,未佩带工作牌,经发现,分别扣1分;违反《中国杭州低碳科技馆工作人员日常行为规范及考核要求(修订稿)》的,经发现,每项一次扣2分;

5)    违反《展厅辅导员工作制度(修订稿)》,无故脱岗、串岗、扎堆聊天、打闹、私自外出,经发现每项一次扣2分;

6)    当月星期六和星期日展厅出勤人员不足50%的,主管扣0.5分;个人请事假超过2次(不含)的每次扣1分;本部门领导同意批准的不扣分;

7)    在上班期间,展厅未按规定使用对讲机,经发现,主管扣0.5分;

8)    与观众发生冲突,被观众投诉,经核实确实是工作失误的,每次扣3分;情节严重者,酌情加扣;造成恶劣影响的,受到媒体曝光或通报批评,每次加扣10分,当年度考核不合格或辞退(参照相关人事制度执行);

9)    不服从领导工作安排,消极怠工的,每次扣2分。

(二)创建“巾帼文明岗”工作人员纳入年度考核

1、本考核细则对主管和展厅工作人员平等适用;

2、当月出勤天数(除调休和轮休)不足11天人员不参加积分考核;

3、由部门领导、楼层主管和考勤员组成考核小组,楼层主管工作由部门领导考核;

4、超出本考核细则的情况,由部门领导酌情加、扣分;

5、考核结果报馆“巾帼文明岗”创建领导小组审批。

6、根据“巾帼文明岗”创建领导小组每季度考核评定结果,对创岗人员进行年度考评。

(三)考核奖惩办法

1. 每季度按《巾帼文明岗创建考核制度》进行考核,并按积分排名:1.设优秀服务展厅奖:人均得分排名最高的展厅,奖励每人200元,优秀服务展厅的楼层主管同时获得奖励;2.设个人星级服务奖:得分排名第一的主管奖励600元、得分排名第二的主管奖励500元、得分排名第三的主管奖励400元;得分排名第一的展厅辅导员奖励600元,得分排名第二至第四的展厅辅导员各奖励500元。

2、每季度累计积分总分低于30分,予以“黄牌警告”,每人扣200元。由部门领导对其进行谈话(特殊情况由考核小组讨论决定)。

3、积分考核结果与年度考核挂钩,每季度考核评定结果,本年度累计考核优秀三次(含)以上者,由巾帼文明岗创建领导小组提出建议,推荐为中国杭州低碳科技馆年度“十佳员工”等荣誉称号。

4、一年中被“黄牌警告”3次者,年度考核定为基本合格,3次以上者,年度考核确定为不合格,岗位合同工将不再续签合同。

 

中国杭州低碳科技馆创建市级机关“巾帼文明岗”工作领导小组

        2016 年 3 月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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